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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规知识:网络运营该注意的《网络安全法》知识

法规知识:网络运营该注意的《网络安全法》知识

《网络安全法》第二十一条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。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,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,保障网络免受干扰、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,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、篡改:
(一)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,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,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;
(二)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、网络侵入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技术措施;
(三)采取监测、记录网络运行状态、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,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的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;
(四)采取数据分类、重要数据备份和加密等措施;
(五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。

重点1:技术措施和管理制度缺一不可

《网络安全法》第21条明确规定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。主要内容分为:技术类安全要求和管理类安全要求。

对此,网络运营者们在工作中,不仅应落实好网络安全技术保护措施,还应落实好网络安全保护管理制度,两架马车,缺一不可。

重点2:应当落实的网络安全技术保护措施

网络运营者采取防范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技术措施,就像是在“网络这道墙上安装防护网”一样,达到防范计算机病毒、网络攻击、网络侵入等网络安全风险的目的。通俗地讲,主要包括(不限于)以下内容:

1、安装防病毒软件;

2、安装网络身份认证系统;

3、安装网络入侵检测系统;

4、安装网络风险审计系统;

5、安装自动报警系统;

6、配备相应的软件或者硬件留存网络日志不少于6个月;

7、采取数据分类、重要数据备份和加密等措施。

重点3:应落实网络安全保护管理制度

网络运营者在落实网络安全技术保护措施的同时,也应在管理制度上下狠功夫,管好人才是重中之重,从而确保不论哪个环节出现责任事故都能找到责任人。通俗地讲,主要包括(不仅限)以下内容:

1、制定有关网络安全管理组织架构、人员配备、行为规范、管理责任的规则;

2、制定有关人员在操作设备或者办理业务时应遵守的程序或者步骤;

3、根据不同保护等级设置安全管理机构、安全管理人员、安全主管、安全管理责任人等,并明确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职责。

重点4:相关法律责任知识

网络运营者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,轻则处以警告;

重则最高可处以10万元罚款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最高可处以5万元罚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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